智慧工地交通信息化--工程项目工期拖延一天,到底都有哪些坏处?

2018年11月15日

       

        智慧工地交通信息化--工程项目工期拖延一天,到底都有哪些坏处?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

 
        工程建设领域,当建设项目前景较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配合施工企业尽快完工,使建设项目早日获利。反之,如果项目前景较差,在项目完工也难以获利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便会故意拖延竣工时间,以达到少支出或晚支付工程款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每延误一天,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
 
        1、垫资利息损失。垫资施工已经成为建筑市场的常态,而且这部分垫资款大多在合同中约定不计算利息;即使合同中未约定不计算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2、管理费用损失。承包人的管理费用主要是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项目管理人员一般按照工作时间计发工资,这就意味着,如果建设项目拖延一年,就意味着发包人要多支付所有管理人员一年的工资和社保等,这将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
 
       3、板房、塔吊、电梯、模板、脚手架的费用支出。上述支出均按照时间计算费用,而且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对于停工时如何计费,一般没有约定,仍按照时间计费。对于长时间的停工,还可以与供应商协商解除协议。但是对于短时间的停工则很难处理,因为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均很麻烦而且要支付进出场费用。为了防止施工企业停工,建设单位一般只会放缓工程进度,控制自己的停工时间,这种情况就是使施工企业很难受,上述费用支出也必然会增加。
 
       4、周转材料的费用支出。若施工企业租赁使用周转材料,在工程停工时,可能还会涉及到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支出增加。
 
       5、劳务公司的费用补贴。尽管施工企业在与劳务公司结算时一般按照完工工程量结算,但是如果工期延长,势必会增加劳务公司的成本,劳务公司将向施工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增加劳务费用,这让施工企业很难拒绝。
 
       6、反索赔风险增加。当实际工期比约定工期长,且建设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时,建设单位一般会要求施工企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反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企业没有工期顺延的证据,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工期延长的责任是由建设单位造成的,那么施工企业很可能要向发包人支付工期违约金。
 
      7、诉讼风险增加。当项目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总包单位必然会压缩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前述单位提起诉讼的情况,一旦引发诉讼,总包单位还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违约金、利息等额外费用。
 
       施工企业要学会转变观念,做好施工组织,做好工期索赔和顺延,每提前完工一天,则会节省一天的成本,一正一反之间,施工企业会节省巨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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