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措施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得到遏制,但目前仍未得到根治,特别是 十分艰巨。
2020年1月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条例》专门设立专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条例》提出: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目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手段就是农名工实名制管理系统。通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将科技手段引入到项目管理中,全局所有项目应逐步推行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可实行如下管理功能:
1、人员信息管理:项目部将农民工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便于保存和查询。
2、工资管理:实名制管理系统会对现场劳务人员用工工时进行记录,同时对其进行工资计算,农民工可通过平台了解自己的考勤情况和工资情况。
3、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劳务人员进出场必须进行人脸动态识别,并记录出勤状况,同时系统可按月对考勤进行统计,生成月度报表,让每位劳务人员了解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为后期的工资管理发放提供溯源。